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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宁致远的那个老乡放票以后,宁致远就每天期盼着家里人的来信。
这件事同时也让他增加了自己一定要在开庭的时候把每一笔和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讲清楚的决心,宁致远骨子里还是有股信念的,他始终觉得法律就是维护正义的,真诚就是一定可以得到好的回报的,抛开对正义的哲学上的准确定义之外,往小了说,既然已经站在了法律的角度,那就必须真诚的将事情发生的经过说出来,由专业的人去评判,这样的话无论什么结果都是可以接受的。
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做出的选择,那就自己去负责,去承担,但这个前提一定是要建立在真实的原则之上的,不能是糊里糊涂的。
有些事可以难得糊涂,但有些事必须泾渭分明,家里人过日子有些事难得糊涂大家一团和气就过了,但关系到法律和底线的问题怎么能糊涂?
想到这里,宁致远突然想到上次在跟律师聊天的过程中,律师提到愿不愿意写封谅解书给公司,毕竟有当事人的谅解在法官那里总归是好一些,宁致远当时没有表态,他一直觉得公司领导不真诚,最起码在处理他这件事情上一点都不真诚,反而利用了他的真诚。
他对公司一直是很感恩的,虽然自己确实是做了对不起公司的事情,但是在公司找到自己时,自己是完全按照公司的要求去做的,也是信任公司的,本来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了,就跟着公司的处理流程来,没想到突然不知不觉就被抓了,他一下感觉自己仿佛被某种暗处的目的利用了。
律师跟他说公司的法务很早就已经报案了,可公司那时却跟宁致远说公司已经答应他的请求,在安排联系客户坐在一起好好聊下事情的经过,那这算什么?两面三刀的,想把我送进来直接说好吧,他越想越觉得公司从一开始找他了解情况,就是录音录像加签字画押的,流程跟他后来经历的承办的审讯一模一样,它突然觉得当时公司在找他之前是不是就已经确定了要报案,收集资料的过程嘴上说是部门正常流程实则是为了以后报案使用,那就是说在找他了解情况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是为了搜集证据好去报案的?
真的是细思极恐啊,嘴上却还说是为你好,考虑到你在公司服务了那么久,我们先找你了解情况,但保留走司法程序的选择,我呸,恶心。
再者说了,感恩也好,真诚也好,是不是都要是双方的,就像人要获得别人的尊重就要先自重一样,我是感恩公司给了我平台让我好好工作提升自己,但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所谓的信息差所谓的不平等地位去为所欲为吗?公司难道不也要感恩每一位为公司辛苦付出的员工吗?
每次进行员工培训就是以人为本,说到底不就是官话漂亮话嘛,实际始终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本的。看来之前所说的资本家只知道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此话不错,无论后面披上了多么冠冕堂皇的外衣,脱掉外衣的形象都是无比丑陋的。
宁致远突然觉得万恶的资本家比万恶的金钱要贴切多了,金钱只不过是种工具,就像菜刀之于人一样,菜刀作为工具本身是没有什么好坏之分的,区分好坏的只能是根据使用它的人的行为,有人拿来切菜那就是好的,但有人用来杀人那就是恶的,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之所以有万恶的金钱的产生,背后就是因为有着万恶的资本家。
可现在想想,算了,宁致远突然间只想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像不能只是因为别人对你不仁了,你就拿着这个当做理由去肆无忌惮的对别人不义一样,不能这样,如果这样的话你跟那个对你不仁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做人就是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不仁不义的事情,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问心无愧的去做不仁不义的事情,就像法律不讲人情一样,法律就是法律,哪管你家里有多困难,不管你做出犯罪行为的出发点有多么合情合理,总不能说你因为穷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偷去抢吧,所以,跟曹操的宁愿我负天下人,莫让天下人负我不一样,宁致远想着别人可以对我不仁,但我没有任何理由对别人不义,就像老人家经常讲的,你被狗咬了一口难道还要去咬狗一口吗?真是话糙理不糙。
那既然已经有了这个认知,就落实到行动上,思想上清醒行动上才会坚定,同样,只有思想没有行动那是空想,那是对大脑的耍流氓。
既然这样,他决定给公司写这份谅解书,自己做错了事情,认个错,没什么好丢人的,同时他也认真思考了下对于公司来讲,在后期的管理过程中可以做哪些改进,来避免像他这样类似事情的发生,这样,也算对公司的一种回报,具体细则肯定是不用的,就是在大方向上提些自己的建议指导,仔细思考过后,宁致远开始写了起来。
“尊敬的公司领导:我是曾自豪的作为公司家人并在公司服务过七年时间的宁致远,无论您现在是如何看待我的,都希望您在看到这封信时,能放下所有的偏见,尽量把它看完。 首先,我感恩于公司给我提供的工作平台。我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了公司工作,历经多次岗位的轮岗和区域的建设管理,不知不觉间在公司服务了七年之久......
都说夫妻之间有七年之痒,但我认为不只是夫妻之间,我觉得这其中的道理跟具体是什么对象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时间跨度。对每一份关系而言,能历经七年之久,都是一段非凡的经历,人这一生最宝贵的就是时间,你想要把宝贵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那就是对它的重视和感情。如果说经营企业就像养孩子,那员工就是孩子的保姆,如果一位保姆能养一个孩子七年之久,那我想其中的情感就不言而喻了.......
拿这个类比的话,我作为保姆,是瞒着孩子和孩子的父母做了一些劳务合同上没有的事情,但我可以保证这些事情是没有一件事对孩子本身有伤害的,最起码我也不是抱着去伤害孩子的目的不管不顾的胡作非为的,或者说如果有些事情但凡会对孩子有所伤害,我都是坚决不会去做的,毕竟我没有做过一件劳务合同上明令禁止的事。我没能完全按照劳务合同上的条款去做事,我对孩子有所欺骗,对此,我感到深深的愧疚与抱歉,并真诚的期望它的原谅.....
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加全面的发展,更加茁壮的成长,通过我对孩子这七年来的不断深入了解,我也发现了它身上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趁着这个时机,我仅提供一些建议,毕竟以后也没有在一起的机会了,就当是临别赠言了......
诡者,妖魔鬼怪也;异者,神秘诡谲也。这里有食人影子的食影,有以梦杀人的梦魇,有以吓唬小孩为乐的猫儿爷,有乘之可穿梭阴阳的阴马车,有只杀人不救人的杀生佛,有只可死人听不可活人看的诡京剧,有行走于街头巷尾卖人肉馄饨的混沌婆婆,有以寿命为买卖的三生当铺……一本神秘的《诡录》,将苏逸带进了这个光怪陆离、神秘莫测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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