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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的粮肯定不够,咱这四百二十亩地用种粮四十四石,夏粮至多打三百石,正税、种粮要留五十八石,剩下二百四十石,上下十几口人、十几头大牲口,能撑个半年多。”
这就是陕北地薄,在这片土地上即使是有百亩田地的人家,依然算不上地主大户,因为一百亩只能打出关中四十亩的收成。
“但二叔要从这算地租,我看难,粮食只够自用,官府摊派咋办?那可比正税高。”
明代的正税很低,这是开国就定下的基调,太祖皇帝清丈田亩,依照当时的每年花费定下基本的正税,三十税一,后世不再增加正税。
但开国新气象国泰民安,田亩数量固定,没有藏田隐田,收上来的正税刚好够花,必然会导致中期以后田亩数量减少,正税不够花了。
然后聪明的朝廷就创造了寅吃卯粮的加派,就是头年干的大事钱不够没关系,亏空也先干着,留到明年加派补上亏空。
为对付建州后金而提出的加派三饷,混在正税里一点儿都不高,也就十五税一而已。
老百姓年入三百石米粮时,绝不会叫那三十五六石的正税压垮,压垮百姓的是当他年收入只有五十石的时候,还要交六石。
因为收入已经不够吃喝了。
何况还有另一个重要的税种,役。
起运银粮、修补城墙、修缮衙门、还有雇人敲梆子打更……都是役,也都是大明帝国子民的法定义务。
你要种地你不想去,就只能交银交粮代雇。
核算下来比正税贵得多,而且种类不一。
老爷子收过税,对这个懂得很,还是摆手道:“你先别管摊派,按正税吃用算地租,摊派后边想办法,大郎和狮子不是带了粮回来?”
说完刘向禹就想到那几十石粮还要留着让村里边军吃用,手指在桌案上苦恼的敲了敲:“你丈人那边能卖多少卖多少,准备买粮吧。”
承运点头道:“我想也是,只能买粮,但这会府城粮价升腾,正是贵的时候,米麦没四五两恐怕买不来。”
刘承运不光提出问题,也把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并提了出来:“不如渡河进山西,我丈人给府城米商写过状子,认的干儿,山西那边粮价高点也就却也不至于斗米两三钱。”
“一样的银子,在这能买二十石,到那边就能买五十石,我哥带回的东西值钱,就算押了也能顶本金,没准回来还能挣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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