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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宋思甜没穿女装,穿了件小众牌子的米色衬衫,像只乖巧的萨摩耶,他忍不住揉萨摩耶的头。
他的手刚抚上对方的头,宋思甜的脸红到脖子根。
这就脸红了???
顾朝年生出种撩小朋友的罪恶感,下意识收回手。
宋思甜咬了咬唇,不过还是甜甜笑了:“朝年哥哥选好课了吗,新开了门新闻传播学,要不要一起选啊?”
顾朝年无所谓地点头。
他上学是为了体验狗血,又不是真来上学的,选什么课都行。
宋思甜便很开心笑了,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如果不是浅青色的喉结凸起,完全就是害羞的女生。
“北区有家茶餐厅挺好吃,面包都是现烤的。”宋思甜约他吃午饭,“我知道朝年哥哥爱吃甜品,要不中午去那儿吃吧?”
顾朝年的确爱吃甜品,昨天买的脆脆鲨全吃完了。
惆怅。
他正准备答应时,余光瞥见不远处的冯远。
顾朝年眯了眯眼:“我过会儿有事,你先去吃吧。”
宋思甜的眼里划过深深的失望,看得顾朝年挺不好意思的,不由得安抚:“我明天陪你去吃。”
不得不说,宋思甜是个非常好哄的人,听了他的话顿时喜笑颜开,背着书包开开心心走了。
顾朝年一个人走向僻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