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229章 告别过去(第3页)

“我父亲庄振华,是个好医生。他救过很多人,教过我所有外科基础,临终前把手术刀传给我,说‘用它救人,别用来恨人’。”庄严的声音平静下来,“但他也无法完全接受我的来历。这没有错。这是我的过去,不是他的。”

“李卫国也不是完美的导师。他犯过错,妥协过,在伦理红线上徘徊过。但他最终选择了留下火种,而不是掩盖罪行。这也没有错。这是他的过去,不是我的。”

他转过身,背对城市,面向苏茗。晨光从他身后照过来,给他整个人镶上一道金边,但脸在阴影里,看不清表情。

“我要告别的,不是他们。”庄严说,“是那个一直期待着‘完美起源故事’的自己。期待着有一天能发现,原来我的基因是纯粹的、自然的、没有被染指的。期待着能有一个‘正常’的父亲、‘正常’的导师、‘正常’的过去。”

他摊开流血的手掌。血符号已经开始干涸,但荧光纹路在阳光下发着微弱的、倔强的光。

“但我的过去就是不正常的。”他说,“我被编辑过,被设计过,是实验的产物。这也是事实。而告别过去,不是否认这些事实,而是……”

他寻找着词语。风在耳边呼啸。

苏茗替他说完了:“而是决定,让这些事实成为你的历史,而不是你的枷锁。”

庄严点头。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枚发光树种子——种子已经裂开,新芽完全伸出,在晨光中舒展着两片微小的、半透明的叶片。叶片上有金色的脉络,像缩小的血管。

他将种子放在流血的手掌心。

种子接触到血的瞬间,新芽开始生长。不是快速生长,而是缓慢地、坚定地将根系扎进他掌心的血肉里。疼痛尖锐,但庄严没有缩手。他感受着根系刺破皮肤,深入肌肉,与他的毛细血管建立连接。

金色的荧光从接触点蔓延开来,顺着他手臂的血管上行,在皮肤下形成发光的纹路。那纹路与原本就有的荧光疤痕交汇,融合,最后形成一幅完整的图案——

是一棵树。

根系扎在他掌心,树干沿手臂上行,枝丫分叉,覆盖肩膀,最后在心脏位置,开出一朵光的花。

“你在做什么?”苏茗上前一步。

“让过去生根。”庄严说,额头上渗出冷汗,但眼神清明,“既然无法割舍,就让它成为我的一部分。成为我能看见、能感知、能控制的一部分。”

他握紧手掌。树的荧光骤然增强,然后又恢复平静。他能感觉到——不是幻觉,是真实的生物电感应——那棵微型发光树就在他体内,与他的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建立了共生连接。它不会控制他,但会成为他的“生物传感器”,让他能感知其他“镜渊基因”携带者的状态,能连接发光树网络,能……

能真正理解李卫国所说的“火种”是什么意思。

“告别仪式完成了?”苏茗问。

“第一重完成了。”庄严松开手。掌心的伤口已经愈合——不是自然愈合,是被发光树的根系缝合,留下一个淡金色的树形疤痕,“现在轮到你了。你要告别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你不乖

你不乖

你不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玄幻魔法小说,你不乖-臣年-小说旗免费提供你不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吞天炉

吞天炉

张枫是一名潘家园坑蒙拐骗的古董商,无意中收了个来历不明的香炉,被寻找香炉而来的异界强者灭口。濒死之际,香炉卷着张枫的魂魄穿越到玄武大陆,附身在一名冻死的乞丐身上,成为了一名修仙者。依靠神奇的香炉,张枫修炼速度一日千里。涉险地,战妖魔,在历经重重危险后,终于成为了绝世强者。......

无限修仙玩家

无限修仙玩家

酒元子没想到自己一个无辜的小仙女,只是在坐台阶上吃个瓜,竟然就背上黑锅,被打下人间,成了一名【弱小、可怜又无助】只有亿点点漂亮的小妖仙。为生活所迫,善良纯朴单纯的小妖仙酒元子,只能怯生生地说:你只要出亿点点钱,就能买下你的命了。漂亮的小妖仙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绝世女庄主

绝世女庄主

小说原名——《玉荷魂》。她,是万人敬仰的大蜀第一美人。她,是风姿卓绝的缙云山玉峰山庄之主。她,是继承了“帝魂之气”的上古皇帝后裔。她,是天真善良向往美好的普通邻家女孩。五代......十国的纷繁乱世中,上古神兵峥嵘现世,阴谋阳略涤荡人心。黑与白,善与恶,悲与欢,分与合。她,身处刀光剑影,唯有酣畅淋漓的快意恩仇,终能绘成血肉江湖最动人的画卷。PS.B站动画MV:www.bilibili.com/video/av51643929。【展开】【收起】...

穆黎传

穆黎传

上辈子他穆黎为国家为百姓,一步一步走来,付出所有,这辈子他穆黎要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开开心心的活着,不为别人,为自己。慕景晨这辈子我不会丢下你,放开你的手,我们白头到老,阿黎,我的阿黎。......

朕真也想做明君

朕真也想做明君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