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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事情就这么说定。
周六不上晚自习,五点半放学,阮蓁跟着周柏琛走去了西林路的那家书店。
她挑了一套适合小男生看的漫画书,148块钱,阮蓁递给老板两张一百的,找的钱塞进校裤口袋。
夏季昼长,晚上六点多钟天还是亮堂堂的,夕阳把云朵染成大片橘红,街边各种小吃的摊子摆了出来,空气里弥漫着香气。
因着天热,阮蓁没什么胃口,被周柏琛问晚上想吃什么时想了会儿道:“就去吃凉面吧。”
两人走到卖凉面的摊子前排队。
“哇,你看,那只狗长得好帅!什么品种的啊?”
“不知道哎,我只知道它主人好他妈帅,要不是我今天出门没化妆,我都想上去要联系方式了。”
阮蓁听到身后的交谈声,她从小喜欢小狗,闻言四处张望了一圈,看到了一只黑棕毛色,看着神气凛凛的大狗。
目光再往上,她瞧见牵着它的主人。
漫天火烧云下,裴昼穿了件黑色的无袖短,搭一条运动裤,很简单随性的一身穿搭,嘴里咬着支烟,微微低下头,冷白脖颈处青筋若隐若现。
大狗在他旁边蹲着,一动不动的,跟放哨似的。
牵着的那根狗绳绕缠在他掌心,他另只手伸进裤兜,摸出个银质的打火机。
单手扣着打火,亮起的一簇火苗舔舐到烟头,映亮了少年凌厉俊朗的眉眼,气质放浪形骸,又野性十足。
一个穿着lolia裙子,打扮得十分甜美可人的女生走到裴昼跟前。
脖子上挂着个相机的女生开口道:”小哥哥,你的这只狗好酷呀,我可以摸摸吗?”
裴昼呼出口烟,把嘴边的烟拿远了些,眼皮半撩不撩地瞧向那女生,舌抵了抵下颚,似笑了下又像是没有。
痞坏又让人疯狂心动的模样。
就听他轻悠悠一笑,说出的话冷漠无情:“这狗凶得要死,摸一下手都给你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