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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能成为雪峰电子下一轮,也是至关重要一轮融资的领投方。”
张副总裁身体微微前倾,释放出压迫感,“我们初步评估,可以为雪峰带来不低于两千万美元的资金注入,帮助你们迅速扩大产能,加强研发,应对包括索尼在内的市场竞争,以及……应对诸如眼下香港那边不太顺利的版权纠纷所需要的法律和资源支持。”
两千万美元?
在1993年,是一笔足以让绝大多数中国企业窒息的巨款。
“条件呢?”陈峰直接问。
张副总裁微微一笑,从助理手中接过一份厚厚的英文协议草案,推了过来。
“这是一份初步的投资条款清单。”
“核心条款包括:高盛领投,占投后股份不低于25%。”
“我们将协助雪峰进行国际化公司架构重组,为未来的纳斯达克上市铺路。”
“同时,我们会引入最顶尖的国际管理、财务和法律顾问团队。”
陈峰快速翻阅着那些密密麻麻的英文条款。
他的英文阅读能力远超这个时代大多数企业家。
很快,他的目光锁定在几个段落上。
“张总,这几条关于‘业绩对赌’和‘创始人股权回购义务’的条款,能否解释一下?”陈峰指着其中几行。
“这是国际惯用的风险控制机制。”
张副总裁解释道,“简单说,我们会设定未来三年的营收和市场份额增长目标。如果雪峰达成甚至超过目标,创始人团队将获得额外的股权激励。”
“但如果……未能达成,为了保障投资人利益,创始人团队需要以约定的价格,转让部分股权给投资方,或者由公司以现金回购投资方部分股份。”
“这是为了激励管理层,也是绑定双方利益。”
陈峰心中冷笑。
作为重生者,他太清楚这些条款在后世被称为“毒丸”或“对赌陷阱”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