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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自己输了。原先觉得唐中晚期藩镇势大,皇帝式微,是君主立宪的好时机,所以脑子一热就起了这个念头,可是越查资料越绝望,从现有的君主立宪的例子到晚清康梁变法君主立宪的尝试,无论怎么查,也没能找出一个法子在唐朝推行这个制度。纠结了很久,决定放弃,不再去闹腾这个异想天开的君主立宪,老老实实把永嘉那条线写完了事。
☆、第十六章 长生
第十六章长生
露出马脚的并不是天真的永嘉,反而是心机深沉处处小心的柳凤集。
而发现这个秘密的人,正是刘仲文。
许多时候,再机密的事情也瞒不住有心人天长日久的观察和探究。刘仲文恰好便是一个有心的人。
平心而论,刘仲文和柳凤集并没有什么仇,柳凤集的才能足以压他一头,可此人偏偏一定要做个白身,所以对刘仲文的仕途并无威胁,可是自从他入京以来,已经这么多年,他已走到皇帝身边,任给事中、兼御史中丞、专判度支事,是实打实的帝国宰相,炙手可热,早已不限于义阳长公主的面首那样简单,但还是无时无刻不在被人拿来和柳凤集对比。而对比的结果,永远是刘郎七八分肖似柳郎,可惜不如柳郎。
他永远是那个用来衬托柳郎如何出色的可怜人,他一身锦绣华美的紫袍,在柳凤集的白衣面前黯然失色。
所以他没法子不去注意柳凤集,在不为人注意的时候,盯着这位柳郎的一举一动。
那是一次春末,君臣围猎,李淳是马上的帝王,虽然养尊处优很多年,依然纵马弯弓,收获颇丰,晚上,在猎场大帐前燃起了盛大的篝火,君臣欢宴,炙肉吃酒,好不快活。他的席位挨着柳凤集,但微微错后一点,以示对这位白衣宰相的尊敬,所以他看的很清楚,柳凤集割肉时不慎割伤自己的手,真的只是一次微不足道的意外,可是那个不晓得跑去哪里玩耍的童子,却如未卜先知一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柳凤集身边,掏出干净的帕子,给柳凤集裹好了那道虽然很深却并不显眼的伤口,之后再没有离开,一直守在柳凤集身边,小小的身子仿佛依恋般依偎在柳凤集身上。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平常,可是刘仲文看得很仔细,也很清楚,在那童子贴住柳凤集的时候,柳凤集的左肩头和永嘉的左前臂,同时闪烁了片刻微弱的红光,那绝不是篝火映出的光,而是自内而外,从身体里发出的光。
然后第二天,刘仲文敏锐的发现,柳凤集手掌上的伤口已经无影无踪。
旁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件小事,刘仲文却牢牢记在了心里。
之后,他找机会假做不慎,烫伤了柳凤集的手臂,这种烛火的烫伤即便伤好了,往往也会留下细微的伤疤,可是隔了几日再去观察,那里并没有任何烫伤过的痕迹。
如果说有父有母有根底的柳凤集不会是个妖怪,那么就是那个永远长不大的童子是个妖怪。
在经年累月的亲近示好后,永嘉渐渐对他放下了戒心,于是他终于发现了永嘉珍藏的那个小秘密,一个牢牢密封的黑曜石匣子。永嘉隔一段时间一定会有一阵子非常容易疲弱,看起来好似是生病了,然后一定会被凤集带出京,每次出京,一定会随身携带那个黑曜石匣子,每次出京归来,永嘉必然会比出京前显得更为神采奕奕,精力充沛。
再仔细深入的去观察,他发现了更多的奇异。
永嘉的饭量并不大,甚至经常不怎么吃东西,但凤集从来没有因此担心过他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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