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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3页)

闫怀生在得知赵乐国没有被抢救过来的时候,好像终于出了口憋闷许久的恶气,又是哭又是笑的,在留置室里发了好长时间的疯。

法医过来给他注射过安定,现在精神相对稳定,没有过激行为,对于警察的审问很配合。

“我知道,他们俩人经常一起上下班,关系也还不错。”

这个口供,就和万嘉豪的陈述对不上,因为万嘉豪说,他和闫玉珧,关系一般,不算好。

所以,有人在撒谎。

谁在撒谎,已经一目了然。

闫怀生现在没有撒谎的必要,所以,撒谎的人是万嘉豪。

“是谁告诉你,你儿子闫玉珧是赵乐国害死的?”

“八月十五那天,不是我儿子的班,赵乐国让他调休,跟别人换了班,如果那天我儿子正常放假,就不会死。”

闫怀生很平静,可能是知道自己肯定会被判死刑,已经释然了,谢遇知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

“赵乐国有钱,比红山化工厂董事长都有钱,别人都能判死刑,为什么不判他?难道就因为他钱多?”

对待被动犯罪和主动犯罪的犯人,刑警态度也是不一样的,那种明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威胁治安和人民生命安全的罪犯谁看了谁烦,绝对不会好言相向。

但闫怀生这种,都不能算是反社会人格犯罪,放在古代最多叫为子报仇。

宋经态度就很好,没有严词厉色,而是耐心跟他解释:“赵乐国没有获刑,是因为他不参与公司的经营,没有承担有限责任的义务,他投资红山化工,只拿股份分红,所以到不了判刑标准。”

闫怀生听不懂,凭着底层人老实本分的情感,他只知道:杀人要偿命,法律不站在他这边,他就要自己动手报仇。

所以违法了他也不清楚到底要走什么流程,就带着一命换一命的莽撞捅死了赵乐国,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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