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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3页)

不管各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想不少“红迷”朋友会同意我的这个结论:曹雪芹通过忠顺王府长史官的这种表现,把那个时代主流政治的狰狞面,给点出来了。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看待第三十四回,袭人被召见后在王夫人跟前说那番话的行为?

这几回里,二玉爱情的透明度与稳定性达到了一个新水平,特别点出了他们的爱情有着共同的反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特别是宝玉赠旧帕、黛玉题诗帕上,以及宝玉梦中喊出“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等情节都反映出二玉的爱情关系不可能再逆转。但宝钗对宝玉的爱意,在探望被笞挞的宝玉时充分地流露了出来,使得宝玉、宝钗、黛玉的三角关系变得更加微妙。就在这种情势下,袭人被王夫人召见,说了那么一篇话,其中最要害的是:“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多,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由不得叫人悬心……”袭人故意把黛玉说在前面,其实王夫人要防范的也正是黛玉,此语一出,正合心意,于是当面表扬、托付,事后又从自己的月银里拨出二两银子一吊钱,给予袭人特殊津贴。可想而知,成为王夫人的心腹之臣后,袭人从此必定时常汇报怡红院内外的情况。

袭人因向王夫人倾诉一腔“悬心”而获得准姨娘的地位,这件事该怎么评价?旧时代的评家,多有对此深恶痛绝者。流传很广的《增评补图石头记》,前面有几家评语,其中大某山民(“某”在繁体字里是“梅”的另种写法)说:“花袭人者,为花贱人也。命名之意,在在有因。”护花主人则说:“王安石奸,全在不近人情,嗟夫!奸而不近人情,此不难辨也,所难辨者,近人情耳。袭人者,奸之近人情者也。”就是说袭人好比裹着蜜糖的毒药。这些评家厌恶袭人,一是因为第六回已经写明,她跟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所谓“不才之事”,她先做了,倒在王夫人面前担心宝玉跟别人发生“不才之事”,坏了宝玉“一生的声名品行”,实在下贱!虚伪!二是他们不知道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意。续书里写宝玉出家后,袭人不能“守节”,“抱琵琶另上别船”,还做出委委屈屈的样子,这种不能“从一而终”的女子,当然更该视为下贱、虚伪。

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以后,则把宝钗、袭人都划分到维护封建正统的阵营中,袭人在王夫人面前说那番话的行为,被视为一个忠于封建礼教的奴才,在封建主子面前告密邀宠。当然,也指出袭人的虚伪因为恰是她,逾越封建礼教,在名不正的情况下与宝玉偷试云雨情。

旧时代的上述论家指出袭人言行上的自我矛盾,说她虚伪,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用“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标准来指斥她,是我们现代人所不能认同的。上世纪五十年代后的那种居主流的分析评判,以意识形态为前提,有相当充分的道理。但我觉得,细读曹雪芹运笔,就会发现,他在这场戏之前,是有许多铺垫的。他所写的,其实是人性的深邃。袭人在第三十二回里受到过一次超强烈的刺激:宝玉在黛玉面前诉肺腑,达到物我两忘的程度,以至于黛玉已经离开,袭人来到他面前时,他还痴痴地以为黛玉仍在眼前,竟然拉住袭人说道:“好妹妹,我的这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挨着,只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袭人听了这话,唬得魂飞魄散,只叫神天菩萨,坑死人了!这段描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宝玉对黛玉的爱情,不光是精神上有共同的叛逆性,在性爱上,也是充分而强烈的。“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意味着他即使在与袭人行“云雨”时,心里的性幻想对象还是黛玉,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竟成为了替代品!所以袭人听了魂飞魄散,发出“神天菩萨,坑死人了”的心灵喊叫。

一个女人,不能独享一个男子的情爱性爱,倒也罢了,尤其是那个时代那种社会那种贵族家庭里,袭人也不可能有独占宝玉的想法,她只是希望能稳定地跟将来宝玉的正室分享宝玉的情爱与性爱。但是,宝玉的这一番错认中的诉肺腑,让她发现了宝玉心中其实只有对黛玉的爱,跟她睡觉行云雨时竟然心里想的还是黛玉,那就超过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心理承受度了。她原本就倾向宝钗排拒黛玉,经过这件事以后,她那阻拦二玉婚事的决心肯定如铜似铁,有了王夫人召见的绝好机会,她岂能放过?就她自己而言,无下贱之虞,亦无虚伪之感,更没有什么意识形态的前提,她无非是要捍卫自己已经得到的利益。至于王夫人因此对她厚爱,立竿见影地划拨给她特殊津贴,确定她准姨娘的地位,倒确实并非她主观上想谋求的。曹雪芹就是这样来写袭人人性深处的东西。

根据第五回金陵十二钗副册里图画和判词的暗示,以及来自蒋玉菡的血点子似的红汗巾一度系到了她的腰上等正文中的伏笔,还有脂砚斋对后数十回里“花袭人有始有终”等内容的透露,我们可以知道,高鹗续书对袭人的那种写法是违背曹雪芹原意的。曹雪芹已经写出了关于袭人的完整的故事。八十回后,忠顺王之子看上了袭人,派人向贾府索要。袭人知自己如果拒绝会牵连贾府,便不惜舍弃声名答应去忠顺王府。她临走前建议,倘若今后二宝只能有一个丫头服侍,那就“好歹留下麝月”。到忠顺王府后,经历一番曲折,袭人嫁给了蒋玉菡。那以后直到宝钗死去、贾府崩溃,蒋氏夫妇一直接济二宝。宝玉入狱后,袭人也还尽量地去救助他。这大体就是八十回后曹雪芹关于袭人这个角色所写下的内容,倘若八十回后的这些篇章没有迷失,本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多余续写的。

曹雪芹塑造袭人这个艺术形象,我以为他没有“主题先行”的框架,更没有意识形态的大前提,他就是写一个鲜活的生命,这个生命一直沿着自我的心理逻辑在命运之途跋涉。如何评价这个生命?曹雪芹没有贴标签,没有品德鉴定,他把评价这项任务,开放性地留给了读者。不管历来的读者在对袭人的评价上有多么严重的分歧,有一点是所有读者都承认的,那就是:袭人是一个可信的生命存在。这又是曹雪芹高妙文笔的一大胜利。

第三个问题:第三十五回里,贾母当着薛姨妈夸赞宝钗,这怎么理解?第二十九回里,元妃通过端午节颁赐,特意让二宝所得一样,含有指婚的意思,但贾母却不理这个茬儿,还在清虚观借着张道士提亲之机,当着薛姨妈说了一番话,含蓄地表明她所中意的孙媳,非钗而黛,甚至公开把二玉说成“不是冤家不聚头”。那么,她在第三十五回里,当着薛姨妈大赞宝钗确实令人费解。

这就更需要文本细读。贾母是一个智商很高的老太太,她夸赞宝钗的话,是在大家都到怡红院看望养棒伤的宝玉,被宝玉引逗夸赞黛玉时,顺口说出来的。她何必当着众人夸宝钗呢?那时元妃指婚一事已经过去,她和王夫人、薛姨妈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大大缓和,因此她乐得送个顺水人情。她怎么说的呢?她造出的句子非常巧妙:“提起姊妹来,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都不如宝丫头。”宝玉已经非常具体地提出了黛玉,希望贾母夸赞,贾母却并不就黛玉论事,而是突出“我们家四个女孩儿”。哪四个女孩儿?元、迎、探、惜。尽管她说“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朦胧地把黛玉、湘云等囊括了进去,但是她故意把元春说进去,这顶高帽子,就让薛姨妈和宝钗都戴不起了,甚至不无讽刺的意味。我详尽分析过,在这本书前面也概括说明了,实际上第二十九回前后所写的故事,隐含着宝钗参加皇家选秀落选的情况。薛姨妈和王夫人听了贾母如此这般地“夸钗”,心里觉得尴尬,嘴里也只能是勉强应付。搞家族政治,不要说王夫人、薛姨妈斗不过贾母,就是乖巧如猴的凤姐,水平也差一大截呢。贾母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艺术形象,读者们应该多角度地加以审视欣赏。

枕霞阁十二钗

从第三十七回起,故事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大观园里成立诗社了,由探春召集。第一次活动是咏白海棠。这白海棠不是地栽的乔木海棠,而是盆栽的草本海棠,俗称秋海棠。秋海棠一般是红色的,白色是变种,比较少见,因此贾芸拿去孝敬宝玉。宝玉等人不及看花,只是听说,就诗兴大发,吟诵起来。

各古本从二十九回到三十一回,正文均无批语,三十二回到三十五回仅个别本子有少量批语,这对我们进行研究是个损失。究竟是母本里就没有批语,还是过录的过程中被抄手忽略,还不能确定。但从三十六回以后,批语又丰富起来。在第三十八回里,有几条批语尤其值得注意,现在介绍给大家。贾母来到藕香榭,回忆起小时候他们史家花园里,有个类似的枕霞阁,她那时跟史家的姊妹天天去玩,有回淘气失脚从竹桥上掉到水里,差点儿淹死,被救上来又让木钉把头蹦破,至今鬓角上还留下指头顶大一块窝儿……凤姐借机献媚,说那窝儿是用来盛福寿的,把贾母和大家都逗笑了。这时脂砚斋批道:“看他忽用贾母数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定[岂]不又添一部新书。”这条批语传递出的信息,分解开来就是:一、《红楼梦》的文本具有家族史的特点。书中的“现在时”故事,不仅可以往前延伸,也可以往后延伸。

二、脂砚斋与书中贾母原型,同属一个家族。“真事”隐去后,以史家的“假语”含存。实际上贾母的原型是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之妹,嫁给曹雪芹祖父曹寅为妻,而史湘云的原型则是李煦的孙女,曹雪芹的一位表妹,也就是李氏的侄孙女。换过来说,则李氏是史湘云原型的祖姑。书里所设定的贾母和湘云的关系,正与此吻合。第三十八回写贾母到了藕香榭,命人念出柱子上挂的黑漆嵌蚌的对子,曹雪芹特意写由湘云念出。由此也就再一次证明了,不但书中的史湘云原型是曹雪芹祖母家族的一位李姓表妹,写批语的脂砚斋也就是同一个人。

三、脂砚斋当然最有资格来写她自己家族的故事,也就是所谓“枕霞阁十二钗”的故事。这条批语显示出脂砚斋对自己的写作能力颇有信心。前面我们提到过“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她对《红楼梦》或者说《石头记》(她更钟情后一个书名)的写作,介入得很深。古本八十回书,周汝昌先生认为有四回都并非曹雪芹原笔,后面我会详说,那么这四回是谁补成的呢?不是高鹗,而很可能就是脂砚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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