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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这一群人就围了一桌听一个白衣的说,“现如今天下被那个外号‘屠夫’的太尉把持著,我等他日若是能高中,入朝为官,自当以天下为己任,匡扶景氏王朝。”

一个青衣的哼了一声,“皇上?哼,我等自然是应当以天下为己任,可也要辅佐明主,更何况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太尉大人虽然是权势大了点,可是戍边十年,北疆的蛮子因为有太尉大人在而不敢犯边,後来又平定五国之乱,这可是不世之功,倘或没有了太尉相里若木,这景氏王朝早就败了。”

那著白衣的道,“臣子为万岁尽忠难道不是应该的?”

那人嗤笑道,“可我听说这个皇上,自幼长在深宫大院里,是个无能之辈,就春天去了趟狩苑打猎,结果听说还摔断了腿。”

旁边一桌一个著锦袍的少年正在有滋有味地吃一碗馄饨,一边瞧著他们说话,听到这儿似乎想到什麽笑了一下。

又听那著白衣似乎著了恼,“你我饱读诗书之人何发此乱臣贼子之言?”

少年微笑著正瞧著等那说话尖酸的青衣人接著说,没瞧见一个穿紫袍的人叼著烟袋踱到他面前瞧他。这人仔细看眼前少年,皮肤细腻白皙,一双妙目恍若星辰,小巧鼻翼,细看去虽然笑著却沈静似水。大约刚过束发之年,一身月白缎子衣裳,腰间系著银丝锦绣的腰带,下边悬著一块玉璧穿著五色丝绦。细细看去分明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少年,怎麽连个跟的人都没有?

这紫袍人是通平郡太守姨太生的儿子,叫许久,平日不喜读书,专好男色,今日左看右看这少年,心中便生出些意思了,动了龙阳之兴,哪里还挪得开步。冲著少年吐了口烟。

少年回过头来,筷子还夹著最後一个馄饨,有些不解地看著面前被一群泼皮簇拥的人。

这人哈哈一笑,“在下许久,人称久爷,不知这位公子是哪家的啊?怎麽出门也不带个人,莫不是第一次出门,走丢了吧?”

少年似笑非笑,年纪虽小却带了三分威仪,逼得人不大敢跟他对视,旁边的人却都知道许久不是善类,几个正争论的举子见这边围上来一群人,也往这边看过来。

少年开口道,“我叫敬渺,原是跟我哥哥出来经商的,刚跟我哥走散了。”

“哎哟,原来是跟哥哥走散了啊,”许久涎著脸凑过来,“不如你就跟了哥哥我走吧,”伸手就过来摸这少年的脸,少年一躲只摸到头发,顺势捞起,送到鼻子上一嗅,“美哉!小美人,不管你是谁家的,今日你都须得跟我走。”

少年似乎恼了,唇角那一抹笑意也无了,“你这村汉,我大哥一会便会找来,你还是快走吧,我本来自己走丢了就要挨他训,你就不要惹他更生气了。”

“你大哥?他算哪根葱?”许久上来一爪子抓住少年的胳膊,“来给爷嘴儿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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